Tagebuch 23.11.07 喜歡讀書的人,一定會有這種經驗:因為每天關在家裡讀書,所以就算沒有人陪,有時也想自己出去走走。不料,本來想隨便逛逛街、放鬆心情的,不過不知不覺的,就逛到了書店裡面。更悲慘的是,在書店裡面恰巧發現了一本吸引自己的書。然後本來在家看書的舉動,換了地點,變成在書店看完了整本書。 在圖書館裡面,本來想要讀點英文的。累了休息、逛逛圖書館時,也會不小心看到一本自己感興趣的書。然後在不自覺的情況之下,又把整本書看完了。本來想要看的英文啊,只看了幾頁而已,又把英文教學書收回書包。 這就是我今天做的事。我拿起史蒂芬金寫的「史蒂芬金談寫作(On writing)」以後,就一口氣地把這本書看完。對於想要從事寫作的人來說,這是一本很不錯的書。看了以後,會很有想拿起筆來寫些什麼的衝動。 這本書前半部份的內容,是作家自己的自傳。裡面提到他是如何開始愛看書、如何嘗試去寫作,還有他在創作過程中遭遇到的大小挫折。後半部的內容中,史蒂芬金轉而扮演為一個寫作老師,除了在書中和讀者分享自己寫作的種種經驗以外,同時也教導有心人如何寫作、如何成為一個作家。 我覺得整本書有關於寫作的重點有三個:第一個就是「說自己想說的話」,不要過度修飾自己的句子。不要用過長的字彙,而是要用在心裡面,一開始就出現的字彙。不要用彆扭的被動式,而是要用通順的簡單句。內容要求精簡,尤其是在副詞的使用上,能刪就刪多少副詞就刪多少。 再來作者提到,要成為好作家,就是要努力做到「多閱讀常寫作」。利用閱讀各式各樣的文章,去充實自己的寫作能力。加上勤加練習、用心寫作,才能寫出好的作品。因為史蒂芬金太喜歡寫作了,所以他像工作狂一樣每天都寫。對於他來說,不寫作、不工作才是真正的工作。 最後也是最特別的,就是寫小說時,不要先擬好情節。他認為事先設計好情節的小說,讓人感覺生硬、不靈活。重要的是情景而不是情節。把人物放到情景中,讓人物自己發展出該發展出的情節。他把這樣的寫作方法,比擬做考古學家發現化石的過程。史蒂芬金認為好的故事和化石一樣,本來就存在於某個地方。作家寫小說時,就好像考古學家一樣,只是把這樣的化石慢慢挖掘出來。 以下是我讀書時,從書上摘錄的文字…。 一般文本 >「才華」其實是來自於原始本能的包裝。並非是一種不平凡的天分。大部分的人都有一些像寫作或是說故事的能力。這些能力可以加強和磨練。(S.008) >靈感不會突然就出現,也沒有所謂「故事製造中心」或「暢銷作家埋骨之島」。其實故事的靈感,都是信手拈來的。你們的任務不是發現靈感,而是靈感湧現時,能及時抓住它。(S.029) >你可以用緊張、興奮、滿懷希望甚至緊張的心情來寫作,但你絕對無法把心裡所有的感覺加在作品中。(S.093) >寫作千萬不要漫不經心。(S.093) 工具箱 >字彙方面:寫作最糟糕的是過份修飾你的詞藻,還有放入過長的字彙…。記住,最基本的規則是:用你心中最先出現的詞彙,…。 >文法方面:用簡單句,不要用被動式,少用副詞修飾(到地獄的路,就是用副詞鋪成的)。 >風格方面:段落表現了一個書的風格,表現了一本書是簡單還是嚴肅。 論寫作 >如果你想成為作家,你一定要遵守「多閱讀及常寫作」這兩項原則…。用多閱讀去感受所謂普通和劣質的作品,這種經驗可以幫助我們清楚地辨別並避免類似的情形出現在自己的作品中;閱讀也是檢測自己和所謂的佳作或經典之間的距離,並盡可能要求自己達到相同的境界;閱讀也是體驗不同寫作風格的一種方式。 >寫作的速度,可能要保持某種速度。即使是長篇的的作品都不應超過三個月。對他來說,時間久了,故事就會開始變得很奇怪。 >不要事先擬好情節:事先設計好情節的小說,讓人感覺生硬、不靈活。就他的觀點來說,小說主要是由三部分組成:一是敘事,其次是描述,第三是對白。倚賴直覺,重情境而非故事。把人物放入場景,讓人物在其中自然發展故事。
- Nov 30 Fri 2007 23:38
史蒂芬金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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