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運動的習慣:我每天跑步40分鐘。我們家在中和,附近的公園叫「四號公園」。每天我繞著這公園跑個三圈。


  慢跑這習慣從我第一次念大學:從我念中原大學時就有了。歐,不不不。應該是更早,應該是從高三時就開始慢跑了。高三以前,我是完全不運動的人。那時的我重達100多公斤。為了減肥,於是下定決心每天慢跑。由於配合節食,於是體重在一年之內從100多公斤變成60,結果減到最後還進了醫院。


  然後是大學時代。記得那時父親告訴我,我最重要的就是鍛鍊好身子。於是又開始每天的慢跑。這樣的習慣十幾年來一直沒有中斷。連拿到獎學金去德國慕尼黑,還有更早去德國海德堡時都持續地跑步。


  日本作家村上春樹在寫作其間有慢跑的習慣。我覺得這樣的活動真的可以讓自己充滿活力,讓人在做事時比較專心。這同時也是毅力和意志力的鍛鍊。這是一個好的習慣,應該要跑到沒法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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