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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ebuch 01.06.06
年輕的時候喜歡Hip hop,也出了一張Rap唱片。不過現在比較會聽的是古典及電子音樂。對於hip hop,漸漸地從不喜歡變成討厭的程度了。有一次和喜歡電子音樂的朋友談到這件事時,我和他解釋我為什麼討厭hip hop音樂:
在街上我們看到把棒球帽戴歪的男生和女生,這樣穿著大褲,帶著項鍊的形象就已經很讓人反胃。而,或者有人說你不懂hip hop,除了穿著,hip hop還是一種文化。如果有人這樣說的話,我想我就是討厭那個文化的根(root)。我討厭那種無所謂的態度,我討厭那種不學無術、耍嘴皮子,看到什麼自己討厭的事,一張嘴巴就大聲的說出來的膚淺。
相對的,古典音樂和一些好的電子音樂和這些從街頭開始的(from the street)音樂就不一樣了。他們不是一些loop的堆疊,他們不是透過文字去表現自己的想法。對我來說,古典音樂和一些好的電子音樂是訴諸於精神層面的,他們跳過文字的層面去感動人,常常這些音樂會帶我們到達一種狀態,讓我們可以忘記我們自己的身體而感覺到本質的事情。
試著把這樣的想法說出來,我那個聽電子音樂的朋友說他能夠瞭解我在說什麼。
不過,世界是需要這些hip hop的文化。因為就是有人沒有受到好的教育,有人沒有審美的能力、沒有能力感覺精神的事物。就是有人喜歡耍嘴皮子,有人就是喜歡膚淺的東西。很明顯也很可悲的,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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