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ebuch 04.11.07
今天去上海附近的景點「朱家角」旅遊。當我和阿妹傍晚回家時,我發現我的數位相機不見了!
剛開始不敢相信地把行李翻來覆去地尋找,然後慢慢接受了自己把相機搞丟的這個事實。我回想,最後一次看到相機是什麼時候呢?…我是完全都不記得了。不過阿妹說,她最後一次看到相機,是我在要離開朱家角之前去上廁所的時候。阿妹說,那時候我是把相機背在右肩上。而在我從廁所出來之後,她就不記得她看過相機。阿妹問我,在我進了廁所之後,發生了什麼事了呢?
我是太累,而把相機丟在小便器上面嗎?還是在我上廁所的時候,有人從後面把我的相機背帶割掉,偷走了我的相機?雖然這是個無濟於事的問題,不過我還是不斷地試圖著要回想,那時候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丟了相機讓剛到上海的我十分沮喪。在我的相機裡,還有昨天拍的很多照片:有上海外灘的照片,有新天地的照片,有張惠妹演唱會時拍的照片,還有昨天和小偉碰面時拍的照片。想到這些照片現在都落在某個人的手上,想到這些回憶即將就要被某個撿到或偷到相機的人抹去,我就很想要先昏倒然後死去(快要昏死的意思)。
在晚上和阿妹同事吃晚飯的時候,大家都在安慰丟掉相機的我。阿妹說她丟過兩次相機。阿妹的同事凱麗媽說她的兒子到上海來之後比我更慘,她說她的兒子丟了裝有多項證件的錢包…。可是,可是我(自以為)是一個很細心的人。我在來上海之前,就看到旅遊書裡說上海扒手多。因為這樣,我(以為我)比平時更注意。在上下車的時候,我都會回頭看看有沒有什麼東西忘了帶。像今天去朱家角的路上,我就撿了我妹妹丟在車上的帽子。沒想到,自以為聰明一世的人,居然會糊塗一時。
阿妹說,一定是上海的扒手扒掉我的相機。我知道她這樣說,是讓我不會為了丟了相機而太過自責。而因為還要在上海旅遊兩個禮拜,所以我和阿妹決定在大陸再買一台相機。
因為阿妹說,她在大陸工作,有這邊可以用的信用卡,所以她想要先幫我買新相機。她說等我回去台灣又找到工作以後,再還錢給她…。怎麼說呢,我很感謝阿妹這樣做。一共是3238塊人民幣,我一定會還給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