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ebuch 10.08.07


   


    日前陳水扁大赦而出獄的受刑人當中,絕大部分是煙毒犯。這些毒蟲在獄中並沒有戒毒成功,出獄後也繼續過著他們癮君子的生活。如果說這些人就乖乖在家吸毒,不危害其他奉公守法的民眾的話,那要吸多少,都是他個人的事。不過吸了毒去傷害別人,那我就覺得實在不可以原諒。很不幸的,這幾天的社會新聞和吸毒者脫離不了關係…。


    其中的一則,是一個喜歡幫助別人,努力過生活的台大副教授,被一個煙毒犯徒手打到死亡的消息。報導說因為這個煙毒犯吸食的是強力膠,所以在河濱公園遊蕩時,看到想要幫助他的副教授,把他妄想成是要加害於自己的人。因為如此,加上在吸食毒品情緒失控的狀況下,所以出了重手,將無辜的好心人活活地打死。


    另外一則新聞,是母親帶著兩個小女孩去超商買完東西的時候,突然被車用力地衝撞。在報導的時候說,因為開車的人吸毒,所以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駕駛就這樣撞上了母女三人。


    現在這個講人權的社會,總是幫犯罪者找理由。就算確定有罪,也會無緣無故地赦免放人。不曉得別人看到這樣因為吸毒而造成的悲劇有什麼感覺?我覺得所有的煙毒犯,只要犯錯,只要驗出有吸毒,沒有什麼話好說,就判死刑就對了。沒有赦免,沒有理由,唯一死罪。


    要說這些吸毒的人,在使用毒品之後,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話,那這種生命沒有意義的人,活著要做什麼?要說這些吸毒的人也有人權,那有誰關心過我們這些一般平民的人權?為了防止再有這樣的悲劇發生,對於煙毒犯,應該要有最嚴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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