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ebuch 17.08.12
有一則新聞報導吸引我的注意:
美國服刑最久的女受刑人史密西(Betty Smithey),在入監49年後,終於在14日下午獲得釋放;她入監時才20歲,原本被判無期徒刑,且不准假釋,但後來她多次請求減刑,才終於如願,現在的她已69歲,離開亞利桑那州Perryville監獄時,還得拄著拐杖。
史密西在1963年,將她平時照顧的15個月大女嬰殺害,她因此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入獄至今。在現任州長布如爾(Jan Brewer)及亞利桑那假釋委員會認為,她已經不再是1963年的冷酷殺手,所以決定准予她的假釋申請案。
看完這個新聞,我不禁要想像,她過著的是什麼樣的一個人生?
我20歲的時候,我的人生才剛開始,後來當了DJ、出了唱片、寫了小說、學了德文、法文、日文…,去了歐洲遊學,當上出版社編輯、去日本、升上出版社主編,兼職當美編及封面設計、寫了17本語言教學書,學寫程式,到軟體公司上班當專案經理,到現在辭職自己做自己的應用程式。
我離69歲還有好久一段時間,而她的人生從20歲就關在監獄裡,到現在69歲的期間,她的人生是空白的。就我的想法來說:她錯過了Disco時代、80年代的Wham和Madonna、90年代的MC Hammer和Vanilla Ice、2000年的網路泡沫化…,到現在被放出來,看到大家拿著智慧型手機劃著螢幕,不知道會有什麼感想?她甚至錯過了智障型手機開始大流行的時代。
我好想知道,她20歲入獄的時候有男朋友嗎?她曾經和那個人發生過親密關係嗎?她在監獄裡如何處理自己性方面的需求?現在69歲身體還好嗎?還能活幾年呢?她不會想要自殺嗎?她能適應這個社會嗎?還是她比較想回去監獄、過著受刑人的日子?她會後悔嗎?她寧願當時就被處以死刑嗎?她怎麼看待她的人生?既然自己的人生都毀了,放出來會再度隨便亂殺人嗎?
當然殺人就是不對,就是需要受到懲罰。不過這樣的新聞,還真是讓人感慨。我常常羨慕很多人他們多采多姿的生活,不過和這樣完全空白的人生比起來,自己已經過得非常不錯了。原來我過著的,是一個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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