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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ebuch 27.06.11
上樓回家之前,在電梯門口拍了一張照片。我照到某個糊塗父母留下的便條告示,裡面內容是自己不小心遺失了手機,裡面還有他小朋友的成長照片。這些對她(或他)來說是珍貴的回憶,所以拜託撿到的人可以將手機物歸原主。
這張便條已經貼在電梯口好幾天了,不知道撿到物品的人是否已經將手機歸還給失主了?或是剛撿到手機(不小心)就把所有的資料全部都刪掉了?把手機丟掉的家長是否還是很著急呢?如果是爸爸丟掉的話,不曉得會不會被媽媽碎碎唸到心煩意亂呢?和別人詢問或提到這件事的話,一定有人會放馬後砲說這麼重要的東西為什麼不存檔呢?
我呢,我其實要說的是很跳躍的思考:我覺得自己Facebook用太多了!看到這則留言,我是好像看到網路上網友的留言一樣。看完之後,就很想給他一個回應耶!可能是祝他早點找回手機,可能安慰他小朋友還在,照片可以再拍,或是…或是鼓勵他幫他按一個讚。怎麼說呢…網路的生活真的影響我太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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