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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ebuch 12.07.07
我們公司九點上班。
因為我家離公司很近,所以常常我到八點三十七分才會離開家門,時間抓得剛好,一定要八點五十七分、五十八分才要踏進公司的門。
今天,當我在匆匆忙忙地趕到公司的路上,碰到了一個亂騎車的媽媽騎車從橫向阻擋我的去路。通常以這個角度來說的話,橫向穿越馬路的人都要停下來讓直向車先行。不過,可能前面載著的小孩上學要遲到了吧,所以那個媽媽並沒有停車…結果就是,我們兩台摩托車差點撞在一起。
一直到寫日記的現在,我都還記得早上那時候有多麼地驚險。從那時候到現在,我一直告訴自己,以後上班要提早個五分鐘出門。這樣,對自己、對別人都比較安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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