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ebuch 18.03.09
很久不見的大學同學,最近又突然聯絡上。加了msn之後,聊得很愉快。好久沒聯絡,覺得她還是一隻古靈精怪的小猴子啊!她的樂觀(或著說有點瘋的)個性,還是很吸引人的。
今天我問她電話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很勁爆的事…。
「妳的電話是?」
「ㄟ…你沒有我的電話嗎?」
「我…我曾經有妳的電話嗎?」
「你曾經沒有我的電話嗎?」
「唉呦,你一定忘記我了吧。」
「怎麼會呢?像Gabi這麼可愛的人我…」
我本來要在msn上打,我上大學的時候還暗戀妳啊。反正這樣的心情,現在說出口也不會怎麼樣了吧?…說時遲,那時快,對方卻在這時候搶先一步,打出來令我不敢相信的一句話:
「你,你 之 前 還 有 和 我 表 白 啦!」(昏~)
什 麼? 我 有 和 妳 表 白 過?…哪時候的事?妳搞錯了啦!我拿到電話之後,馬上打電話給她。她說…,她說我是在圖書館表白的,結束之後還說,要去上西班牙文課。因為我大學期間,週五的晚上真的有去旁聽兩年的西班牙文課,所以Gabi說的可能是真的。但,但我真的完全記不起來有這回事了!對不起啦,Gabi,真的一點都沒這個印象!我所有的回憶,都是從妳今天告訴我的話裡面,重新想像、再重新建構起來的。
我之前看過一本討論記憶的書。說人碰到不想記起來的丟臉事,會自己自動忘記,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機制。這麼誇張的理論,現在完全適用在我的情況!我不但忘了我有表白,我也忘了曾經送過禮物,當然,我也忘了我們有一段時間很熟,每天晚上都會打電話聊天。
這種糗事,現在有了寫日記的習慣,應該寫完就會趕快忘掉吧(誤),應該不會再忘掉了吧?
(ps.我沒有動不動就表白啦!)
(pps.Gabi現在有男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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